谈剑锋委员:加强大数据风险防控保障国家安全

2019年03月11日09:48来源:中华工商网

  

  

  

  在产业数字化转型、数据驱动的互联网时代,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深度发展,5G物联网通信模块、智能软硬件等应用广泛拓展,各项技术应用背后的数据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网信工作会议上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众人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谈剑峰认为,这是着眼于新时代、新形势和新挑战,深刻阐明了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实践要求。

  谈剑锋表示,互联网的本质是数据,大数据安全是网络空间安全的核心,更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基础。目前,大数据安全存在巨大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个人数据过度采集,造成重大社会安全风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新一轮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高度依赖对个人数据的读取、采集和应用,存在着严重的云端和终端数据安全隐患。在终端,个人隐私数据被无节制、无底线地采集和使用,一旦数据泄露,不仅会危及老百姓的隐私、财产和人身安全,引起严重的不安全感,引发社会恐慌,在一定情况下还会演变成对政府监管的不信任。在云端,云计算、开源软件、物联网设备等在安全防御上存在隐患,所采集的海量个人和社会数据信息一旦被境内外非法势力攻击获取,将危及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

  二是数据处理缺乏防护,存在严重技术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很多互联网企业重发展轻安全、重建设轻防护,忽视对大数据安全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接入。企业在采集数据中缺乏相关的安全技术和流程标准,数据在被存储、传输、计算、调用过程中缺乏高层级的安全加密系统保护,在数据安全擦除、访问控制等方面缺乏投入与严格的管控,数据安全核心技术更是受制于人,导致全局性的安全隐患。

  三是隐私信息易于获取,导致地下网络犯罪高发。

  大数据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交流和社会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人们对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薄弱,有些不法分子寻机以贩卖数据牟利,或利用隐私从事诈骗等犯罪活动,目前,我国地下网络犯罪活动的金额已经超过了15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04亿元)。

  针对我国互联网大数据风险现状,谈剑锋提出应加强大数据风险防控,以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大数据安全风险如果不解决,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会愈演愈烈,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为加强大数据风险防控,特提出如下建议:

  其一,加强对大数据应用及风险防控的立法与监管

  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确立企业在采集个人隐私数据时须遵守的安全技术和流程标准,严格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条文力度应当对标欧盟GDPR,是欧盟于2018年525日正式实施的史上最严格个人数据保护法规,甚至明文规定用户个人可以要求责任方删除关于自己的数据记录。如果违法,企业将面临高达全球年营收4%或者2000万欧元(约1.5亿人民币)的巨额罚款(两者取其高)。大数据立法力度从重、标准从严可以真正有效地保护老百姓个人隐私数据安全,企业再也不能把人看成是一个个可以随意调取使用的数字。

  其二,严控特定关键领域信息的互联网应用

  目前,大数据在特定领域的应用是存在严重风险的。例如,将人脸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应用在互联网身份认证就非常不安全。因为生物特性数据、个人医疗数据等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无法更改。一旦被采集到不安全的网络上,极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如果一个地区人群的基因数据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可能引发生物战争。因此,建议一是从政府层面制定数据保护清单,严控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内的数据在互联网上的应用,切断风险源头。二是对互联网企业的信息采集进行严格的管理规定,只可针对企业产品的特性进行必要的数据采集,不得额外过度地采集用户数据。

  其三,加速信息安全技术在大数据领域的应用

  应通过信息安全技术加固大数据防护的壁垒,要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与智能算法紧密结合,为大数据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应用保驾护航。第一,密码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的基础和核心,要在信息加密技术层面加强重视和投入。第二,要彻底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状,密码技术必须实现全面国产化替代。否则,如果门锁都用国外技术、国外制造,就等同于国家的大门彻底敞开,面临重大的安全风险。第三,将安全可控的大数据技术与社会治理系统融合,比如,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以智能化安防体系和大数据安全应用为支撑,为城市实现对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感知的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孙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