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民企调解室完成首案

挂牌刚半月 用7天化解历时13年标的2200余万元纠纷

2019年03月19日09:10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以下简称“民企调解室”)中,浙江某建设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楼某,在承办法官和专家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握手言和。这起历时13年、标的额达2200余万元的商事合同纠纷,仅用7天时间成功化解。

  记者获悉,该案是民企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后成功化解的首例案件。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签署《深化多元调解机制,促进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合作协议,首家民企调解室正式成立。民企调解室成立仅半个月,成功化解这起长达13年的千万纠纷。
  2006年,浙江某建设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楼某三方共同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浙江某建设公司出资1600万元受让楼某在北京某科技公司的47.5%股权,后来双方在履行中产生争议,浙江某建设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投资协议》,返还投资款16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60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投资协议》解除,北京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楼某返还投资款1600万元及利息。北京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楼某不服提起上诉。
  一中院民三庭承办法官刘婷在认真查阅此案卷宗后发现,此案实质上是因公司控制权争夺产生的纠纷,除了涉及协议效力认定、投资款返还、房屋过户等问题,还涉及到公司证照返还,相关企业注销清算等一系列连环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节约时间成本,提高效率,避免连环诉讼,维护企业健康发展。
  在开庭询问过程中,法官给各方当事人认真分析利弊得失,帮助各方达成初步共识,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将案件移转至民企调解室作进一步调解。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专门委派具有扎实法律功底和丰富商业经营的专家调解员苗谦接手此案。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正式会面,按照化解矛盾、及时止损的原则,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本院依法出具调解书。至此,此案通过多元化解机制顺利结案。
  涉案当事人表示,这次调解,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官、调解员热情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更关键的是免去了我们后续诉讼执行的诉累,节约了时间成本,还在诉讼费上依法得到减免,我们各方都取得了最大公约数。
  对民营企业来说,产权保护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问题非常突出。民企调解室的挂牌,为民企维权开启了方便之门。今后民营企业遇到产权纠纷即可联系对应的行业商会通过民企调解室帮助解决。
  据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寒松介绍,近期还有多起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商事案件正在陆续移送到民企调解室、北京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等多元纠纷化解机构。借助社会力量调解参与矛盾化解从诉讼前延伸到诉讼中,这是北京一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司法保护,不断探索矛盾纠纷的全流程化解的又一新的探索。
 
\(责任编辑 程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