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民企高质量发展的重磅利好

——一论学习贯彻《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2020年01月10日11:00来源:中华工商网 作者:本报评论员
  新年前夕,广大民营企业无比欣喜地收到党中央国务院送来的政策“大礼包”,2019年12月22日,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第一个中央文件《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企28条”)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出台重磅文件,力挺民企发展,再次全网刷屏。

 

  回顾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和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民间投资36条”),可以看出“民企28条”针对的很多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民企发展的顽瘴痼疾,这次中央以滚石上山不松劲的精神,拿出真招实招,完善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的制度框架,体现了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

 

  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无论是2016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还是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无论是2014年7月8日给福建30位企业家的回信,还是2018年10月20日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的回信,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企28条”的出台,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系列重要论述,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提6个方面政策举措的进一步落实。

 

  良好发展环境是民营企业成长的阳光雨露。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方针政策就是民营企业的阳光雨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40多年来,沐浴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阳光雨露,个体私营经济破土而出,一大批民营企业蓬勃兴起,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民营经济面临社会上一些质疑,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想民企之所想,急民企之所急,为民企排忧解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民企28条”的出台,直面问题,对症下药,从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环境、健全法治环境3个方面提出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形壁垒,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以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提出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以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民企28条”还明确鼓励民企自身改革创新。提出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提出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民企28条”还就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部署,提出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在组织保障上,提出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等。

 

  对照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2017年9月25日发布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显然“民企28条”与之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制度组合,可以说“民企28条”出台,是对新形势下民企关切的一次集中性回应。

 

  春江水暖,东风浩荡。正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之际,“民企28条”落地,必将厚植沃土,助力民企稳预期、增定力、添信心,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行稳致远。新年伊始,1月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今年要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支持民企发展壮大。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坚决有力,一抓到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相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民企28条”等政策支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落实推进,有广大民营企业的砥砺奋斗,民营经济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责任编辑  颜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