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12日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高云龙同志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高度评价十二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同意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的安排部署,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大会号召,各级工商联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贺词提出的各项要求,服从和服务于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以进一步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凝聚力为己任,围绕促进“两个健康”主题,充分发挥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迟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