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民企债务要动真格

2019年03月15日10:41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文雪梅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日前在回答参加两会的中外记者提问时透露,要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和小微企业欠款的清收力度,今年年底前力争把欠款清收一半以上。此前,国资委、财政部等也纷纷公布了清理“战果”。拖欠民企债务这一老大难问题终于驶入解锁快车道。

  春节前,重庆一年轻民营企业家展示了某一日他热闹的朋友圈,主题只有一个:催款。他周遭的小企业主们纷纷遭遇火烧眉毛的回款难题,时值年关,这让他们尤感压力与煎熬。

  事实上,拖欠民企债务问题已是老生常谈。当下,随着世界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以及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下行压力增大,再叠加民营企业融资难等因素,债务拖欠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民企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有些民企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对于不少中小微企业而言,这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主体,往往来自地方政府部门和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这些民营企业因业务严重依赖公共单位及国企,为了后续发展不敢也不愿有所主张。据人民网统计,自其去年11月推出“地方民企发展问题”留言征集区以来,有600多条有效留言,其中半数聚焦于拖欠债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保与绿化、老旧住宅改造搬迁工程等工程款拖欠。全国工商联此前调查也发现,一些民营环保企业面临比较严重的拖欠债务问题。

  按照国际标准,企业回款周期的红线是100天。而在现实中,民企被拖欠几年债务屡见不鲜,甚至不乏企业被拖欠债务长达十几年的事例。难怪市场上会应运而生一些协助催债的咨询机构,“企业债务催收技巧”一类的文章也大行其道。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怪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围绕6个方面抓好政策措施落实。他专门提到要“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这就对各级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拖欠民企债务已成为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绊脚石,是民企发展壮大路上的一只拦路虎。而且,一家民企的债务往往环环相扣形成民企间的三角债,一旦债务危机引爆,引发的连锁反应将不堪设想。因此,在当下经济形势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欠款,对于保障民营企业基本权益、纾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改善营商环境、稳定就业和投资、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非常重要。

  清理拖欠民企债务,必须要动真格。2018年11月,李克强总理要求: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同时严禁发生新的欠款。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同时要继续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

  此后,各地区、各部门快速行动,进行摸排、清欠,力度可谓空前。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以及财政部喊话央企: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民企无分歧欠款清欠任务。据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介绍,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共清理出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在执行合同金额的1.1%。截至1月末,中央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75.2%。近三个月来,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

  这一行动俨然一场及时雨,大大缓解了相当部分民企的资金之渴。

  值得注意的是,清理拖欠民企债务,不应只抓一时,否则容易陷入“前清后欠”的循环。对症下药、完善长效机制是长远之策。一是加强治理,每年定期清理和跟踪政府部门以及企业拖欠民企债务问题。二是制度落实要细。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都要做出明确规定,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三是建立起信用黑名单。对于屡屡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政府机构以及企业,应果断纳入黑名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触动那些拖欠民企账款的主体,改善民企的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责任编辑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