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红利”利莫大焉

2020年07月16日07:36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姜珊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次提及“数据”,并提出要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数据要素的高度重视。
  其实,数据要素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央重大文件之中。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此次出台的《意见》将数据正式上升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
  近半年时间里,从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到阐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基本政策,再到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论述更加系统,举措愈加细化,可见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战略部署是一以贯之、逐步深化的。这无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数字经济时代特征的准确把握,彰显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释放数据红利的决心。在这样的政策取向之下,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正当其时。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是抢占数字经济全球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当今世界,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方兴未艾,数据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间抢夺数字经济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从美国提出“工业互联网”战略,德国实施“工业4.0”计划,到日本推出“工业价值链”计划……世界各国纷纷把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在前沿技术研发、数据共享、人才培养等领域做出前瞻性布局。作为工业大国和人口大国,我国是世界上产生和积累数据体量最大、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具备构建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市场各项条件。根据IDC的测算数据,到2025年我国所拥有的数据量将从2018年的7.5ZB增至48.6ZB,占全球27.8%。在此基础上,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激活数据要素活力,有利于重塑国际数字经济竞争新格局,助力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牢牢把握主动权。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素决定着经济禀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一方面,数据要素是基础性战略资源,催生了众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革和发展;另一方面,数据区别于以往生产要素的突出特点是对其他要素资源的乘数效应,可以推动传统行业的改造和革新,放大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在社会各行业价值链流转中产生的价值,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3,达到3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更是达到67.9%。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紧急上“码”,餐饮企业线上开店,直播带货如火如荼,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加速扩展……数字经济在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出巨大发展潜力。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有利于发挥数据要素对其他生产要素效率的倍增效应,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客观要求。虽然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但数据作为一种在数字经济时代涌现的新型生产要素,具有外部性、非结构性、非标准化、资源标的多变性、边际成本递减、规模报酬递增等特征。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尚处于探索阶段,配置规模较小,成长速度相对缓慢,在数据确权、开放共享、交易流通和数据安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因此,要稳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价值,必须从产权制度、交易规则、价格机制、监管体系等层面入手建立一个完善、成熟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为数据市场发展提供制度性基础条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指出了明确发展方向,未来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仍有待细化和落实。相信,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定能深挖数据价值,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本报评论员姜珊)
  (责任编辑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