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公开发布,部署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等二十四条举措。这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
就业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劳动者拥有一份工作,意味着就有了一份生计,生活有了保障,才能平等、有尊严地融入社会。充分就业则民心安、社会稳。“稳定的工作”才能托举起“稳稳的幸福”。
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是解决就业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在就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发挥着就业“蓄水池”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企业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战场。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也是就业持续扩容提质的演进史。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扩大了岗位供给,显著丰富了职业目录,深度影响了就业取向。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意见》对企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发挥作用寄予殷切厚望,提出明确要求。当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新定位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民营经济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要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挺膺担当。
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岗位是根本途径,即要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扩容是充分就业的前提。研究表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带来约180万个就业岗位。对民营企业来说,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增加就业岗位的基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深挖“蓄水池”、开拓岗位空间,特别是开拓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相匹配的岗位,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充分吸纳就业的过程,提高企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新业态是就业岗位的重要增长点,民营企业要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时注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布局就业协同性。
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意见》重点强调的问题之一。当前,“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症结在于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这其中固然有专业设置和产业发展脱节、职业教育相对滞后、社会“重学历、轻技能”观念根深蒂固等方面的原因,但企业自身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民营企业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良好的育人环境吸引人,以可预期的薪酬福利激励人,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塑造人,着力构建就业友好型企业,把就业优先战略的社会共识转化为企业的现实行动,为更多劳动者打开就业新天地,在成就事业的同时成就更多人才。
拓宽就业渠道,要大力开发新职业这片蓝海。新职业的出现,是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社会领域的反映,释放出大量就业新机遇,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就业和创业选择,提高了就业市场的灵活性。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发布五批共75个新职业,不断丰富和优化了职业序列。民营经济是新职业的孕育地、策源地、承载地,为培育和催生新职业提供了丰富场景,也是新职业从业人员分布最为广泛的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顺应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分工深化的趋势,积极开发新职业,为广大劳动者打开更多新的就业空间。同时,也要根据新职业的特点,推动制定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社会保障,培养一支宏大的新职业从业大军。
挺膺担当,要把握好政策红利。《意见》对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提出系列保障措施。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围绕就业出台多个文件。一系列政策接连出台、持续发力,形成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强大合力。民营企业要善于学习运用政策,分析政策在所在行业、产业的表现形式,找准政策红利与自身发展的结合点,提高“接得住”政策红利的能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以发展红利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广大民营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叶涛)
(编辑 牛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