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在北京举行

2019年06月17日11:12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举办“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于2019 年 6 月 12 日在北京寰岛博雅大酒店举行,社会各界人士共120 余人参加了会议。

  4 月 18 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和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在中国价格协会网站发出“关于举办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的广告”、“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实施方案”、“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报名表”、“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听证报名人员须知”。

  本次听证采用广泛报名、分领域重点选择的方式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社会各领域人士,包括价格评估鉴证领域、文物艺术品领域、行政司法领域、科技教育领域、生产制作流通领域,文物艺术品收藏领域中有兴趣并具有一定文物艺术品知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特别欢迎持怀疑、反对意见的人士参与。

  听证方式采用“书面咨询”、“实物检测”、“会议听证”方式分三阶段进行。其中“书面咨询”、“实物检测”实行背靠背、封闭方式进行,在“会议论证”前,参与听证的人员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书面咨询”、“实物检测”阶段的任何信息。参加“会议论证”时,要按照会议要求提供最后的书面意见。这次听证活动是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程序进行的。

  “书面咨询“阶段,参加听证的人员,按照本次听证会印发的《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咨询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提供对文物艺术品鉴定、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社会舆情等方面的态度、意见和建议。于 5 月 25 前提交给主办方。

  “实物检测”阶段,经随机选择的 68 名参加听证的人员,每人提供 3 件能够确定生产、制作年份(年代)的待测物品,隐去提供人的所有信息以及文件上能反映年份的信息,只对检测单位提供物品编号。在举办方工作人员带领下,由提供人自己将物品交检测单位人员。听证全过程中,提供人都不得自行与检测单位接触,检测结果口头告知本人。检测单位检测完后,提供了204 份“送检物品检测年份结论书”。这一阶段自 5 月 28 日至 6月 11 日完成。没有参加会前实物检测的听证参会人员,在会后可以到继续进行 1-2 件体验性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评判意见提交主办方。

  “听证会议”阶段。6 月 12 日召开的听证会,主要是听取参会代表对 “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检测正确率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中国价格协会会长兼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会长、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会长的陈峻同志主持。陈峻会长首先欢迎各位代表参加听证会议,介绍了听证会召开的背景、听证活动的过程、方式和要求,希望各位代表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按照会议的要求,认真开好听证会。

  听证会首先要求参加实物检测的 68 名代表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按照听证会议提出的 3 个方面 28 个选项,提交了对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的初步意见。

  其次,开展代表交流发言。参加会议的代表准备有序、发言踊跃,结合实际、言之有物,实事求是、观点鲜明。从代表的发言看,大体有三种意见:一是量子检测仪检测准确,是一大发明,将对文物鉴定发挥重大作用;二是量子检测仪检测中,有的准确,有的不准,还需找出原因,进一步完善;三是量子检测仪对实物检测的结果误差太大,基本上不可信。

  代表交流发言后,全体参会代表正式书写《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意见书》,从五个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判断。1、对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检测可信度的总体判断;2、对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检测准确率的判断。3、对送检的三件实物年份事前准确度的认定;4、对量子仪器提供的每一件检测结果准确度的认定;5、主要意见和建议(提纲)。填写过初步意见的代表,在经过会议交流后,可以修改自己的初步意见。

  会议上收到代表提交的 100 多份《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听证会意见书》。

  最后,陈峻会长做了听证会活动阶段性总结,他指出: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各位代表和检测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听证活动的主要工作,听证会至此告一段落。量子文物年份检测仪是一个新事物,有各种意见和看法都很正常。听证会活动先后收到 400 多份咨询意见书(三阶段),200 多份检测材料,会后还会增加,信息量很大,这需要组织人员和专家进行汇总分析。有结果会及时向大家通报。

  这次听证会采用的是典型的“专家法”,听证会的最后报告也是专家(代表)的意见,可供决策者选择。听证会在代表合影中圆满结束。